修課條件:(1)完成輔導科必修學分;(2)獲得學校之錄取為實習老師。 課程目的:熟習學校的輔導工作之運作方式,熟練學校輔導工作之各項內容。 課程內容: (1) 各年級輔導課之設計與執行。 (2) 全校性輔導工作之設計與執行。 (3) 個別學生之輔導工作。 (4) 團體輔導工作。 上課方式: (1) 於實習學校依學校之要求進行。 (2) 每個月一次(一整天)回學校進行實習督導。 成績評量: 由學校之負責督導老師評分。